盛世修志,惠泽千秋。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代代相续,永不断章。大名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历史上曾多次为都,作为古黄河以北的中心城市长达1700多年之久;历代名人荟萃,英才辈出,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作为大名历史文化的主要载体、记述大名历史的百科全书——《大名府志》和《大名县志》,自明代嘉靖年间始,曾多次续修。县委、县政府一贯十分重视地方志工作,1990年断注出版了民国程本县志,1992年出版了第一部社会主义新县志,该志书被评为河北省志书一等奖。
200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续修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以及邯郸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了续修《大名县志》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续修《大名县志》的时间上限为1979年,下限为2005年。这是我县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全县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为使续修县志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大名的历史与现实面貌,丰富新修县志的辑录内容,更好地体现志书“资政、存史、教化”的重要作用,除已定各单位、各部门供稿任务外,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县内外广泛征集续修《大名县志》(1979—2005)有关资料。因明年将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所以征集的资料下限时间延至2011年底。
一、征集范围
(一)1992年版《大名县志》尚未辑录而又确有价值的大名有史以来的文物、文献等文史典籍。如诗书画(含壁画、雕刻)作品、报刊、文件、信函、藏品、文物、古迹、古籍、古玩、历史遗物、革命文物、照片、票证等。
(二)县籍历史文化人物(官员、科考中榜者)的私藏诗文集、书画墨迹、历史遗物、传统工艺品以及相关的文史资料。古村、古建筑等古色文化资料。
(三)下列县籍和在大名工作过的客籍人物(包括姓名、性别、乡村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军衔、学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及其简介、著述、主要研究成果、手迹、照片、题词等其他实证资料):
1.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含县籍国外院士);
2.将军、省部级领导(含国民党将军及高级行政长官、历届大名旅台同乡联谊会会长、理事长);
3.劳模、名望人物;
4.军队团级以上领导干部;
5.博士(含在读博士生)
6.曾任副县(处)团级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科技人员;
7.文化人物(省级专业协会、学会秘书长以上职务者,省级以上获奖和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文艺作品及其创作者,国家级报刊发表的单篇论文及其作者,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及其作者),科技人物(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项目主持人),经济人物(1979—2010年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纳税大户私营企业主);
8.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级以上表彰人物;
9.政府派遣的援外人员;
10.民间新风新事(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拾金不昧、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忠于职守等)、奇人奇事、百岁以上寿星、五世以上同堂家庭;
11.口头流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奇闻轶事、民间故事、民间传说、民歌、民谣、谚语、俚语、革命故事、奇联妙对等民间文学资料和线索,民风、民俗等民间文化资料。
12.上述所列之外的其他具有“资治、存史、教化”作用的资料。
二、征集方式
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络,或提供资料,或提供线索。除纸质资料外,其他实物资料宜用照片形式反映(如条件允许,请附电子版)。凡被县志采纳的资料,资料原件将归还资料提供人,提供者的名字将被列入《大名县志》“资料提供人员”名单中,并颁发入编证书。另外,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地方志办公室将为重要文史资料以及提供者严格保密。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底。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名县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地址:大名县政府院内路东南起第二排办公房
联系人:桂士辉 鉴东民
联系电话:0310—6581234,6581235,6581236
电子邮箱:dmdfzbgs@163.com
邮 编:056900
五、征集说明
1、本公告由大名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安排落实。有关续志资料征集的所有事宜,请与县地方志办公室直接联系。
2、征集实证资料时,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征集县志资料为名,破坏和损毁文物及其他实体资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供入志资料时,如需参阅1992年版《大名县志》,县地方志办公室尚有少量存书可供。
特此公告。
大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