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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跷

发表日期:2015-12-3 10:35:39 作者:佚名 浏览数:

高跷,也称拐子,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跷称为“高瞧戏”。它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这种活动在大名县旧治乡大王村一带甚为流行。大王村位于县城南9千米处,地界与河南省南乐县接壤。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高跷是民间花会的一种,属秧歌类民间舞蹈。曲调为高跷调,由山东《锯大缸》改编而成。高跷里的人物大部分为各戏曲人物,其服饰脸谱据人物不同各有特色,伴奏乐器为锣、鼓、钗,所用主要道具为拐子。拐子用毛柳做成,因其韧性大;拐耳则用槐木做成,因其坚硬不易折断。
高跷分文、武高跷两种。文高跷较低,一般只有1-2尺,重扮象与扭逗;武高跷可高达4尺以上,表演时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文高跷一般只走圆场和串“8”字花儿,内容为传统戏曲中的场面,并以其中的丑角滑稽表演为主,步伐多用秧歌步和十字步;武高跷除有文高跷的表演动作外,还有跳板凳、跳桌子、劈叉等高难度动作。
大名县较活跃且延续时间较长的高跷班为旧治乡的大王村太平会。是由本村老艺人王国栋所创。王国栋师从龙王庙四大队孟子平。孟子平的父亲是德州人,落户于龙王庙。龙王庙曾成立过高跷队,现已失传。
大名高跷出现最早的据说为金滩镇高跷,大约在1840年,1990年已是第四代传人。金滩镇的高跷有独舞、对舞、逗舞和群舞,其中最引人喝彩的为逗舞。高跷表演时的主要唱词有:“十枝插”“十对花”、戏曲选段、介绍人物的唱词等。
在人类文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本土文化正在逐渐走向衰微甚至消失。大名高跷秧歌曾在民间广为流传,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高跷表演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状况。一部分民间艺人只是靠兴趣参加演出,在自觉与不自觉中传承、保护这朵艺苑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