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志界常常听到“盛世修志”这一说法。似乎我国只有“盛世修志”。其实这一说法不准确,带有片面性和误导性。我们只要将方志的产生与发展的轨迹勾勒出来,就可以证明,我国自古编修地方志与是否“盛世”关系不大。
一、方志产生的时代
我国编纂地方志的历史已有两千余年,其间从未中断,这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方志滥觞于春秋战国时期,据《周礼·诵训》记载:“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就是让周王了解国事民情,以资鉴史治国。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说:“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是一国之全史也”。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先生说:“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墨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依照章学诚、梁启超所言,最早的史书实为志书。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史官记事载言而成的“国别史”,实际就是最早的方志,或者说是方志的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周王朝的日趋衰败,各诸侯国纷争不断,角逐霸主地位。中华大地上先后出现了“春秋五霸”(亦作“五伯”。指春秋时期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指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庐、越王勾践。一说指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和“战国七雄”(指秦、齐、楚、燕、韩、赵、魏)。各诸侯国君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和本国社会发展的需要,纷纷编纂各自的“国史”,这些 “国史”就是最早的方志,中国的方志事业便由此而发端。
二、历代修志简况
我国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编修地方志,这也是方志事业得以绵延两千多年从未中断的原因所在。秦汉时期,是地方志的初创时期,形成了舆地图、图经、图志、图记、地记和郡国之书。
(1)秦汉
秦代较为著名的志书有《秦地图》(作者不详),该志有图有记,记载了天下户口、民所疾苦、厄塞之所、强弱之处、郡县山水等。
汉武帝时,曾令地方官府把记载当地山川、物产、贡赋等情况的“地志”,定期按时上报。东汉光武帝刘秀,为弘扬自己的家乡南阳,诏令撰写南阳风俗志。之后,“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郡县修志之风盛行。两汉著名的志书有西汉辛氏的《三秦记》、新朝王莽编撰的《地理图簿》等,东汉成书的《三辅黄图》(作者不详)、赵晔纂《吴越春秋》、《越绝书》(作者不详)、应劭纂《地理风俗记》、《巴郡图经》(作者不详)等。
(2)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地方志编纂的发展时期。方志的主要形式仍是图经、地记;同时,以“志”为名的方志开始出现,且全国性总志也产生于这一时期。如:三国时阮籍撰的《宜阳记》、顾启期撰的《娄地记》、谯周纂的《三巴记》,两晋时有张勃的《吴地记》、陆机的《洛阳记》、潘岳的《关中记》、顾夷的《吴郡记》、陈寿的《益部耆旧传》、常璩的《华阳国志》和杨佺期的《洛阳图》,南北朝期间有谢灵运编著的《永嘉记》、萧绎撰《荆南地志》、刘澄之的《鄱阳记》,仅《武陵记》有三种,《荆州记》六种。
(3)隋唐、五代十国
隋唐时期,方志事业得以进一步发展。隋朝大业年间,炀帝下令:“普诏天下诸郡,采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而先后产生了《隋区宇图志》、《隋州郡图经》、《诸郡物产土俗记》、《诸州图经集》、《雍州图经》、《陈州图经》、《江都图经》等全面反映隋代地区情况的图志和图经来。
唐时,规定各州郡每3年编修一次图经(后改为5年),并报呈朝廷。著名的《括地志》,便是由唐魏王李泰担任编修,命其臣下编撰而成的一部总志;唐玄宗开元年间,韦述编撰的《两京新记》和唐德宗贞元年间,宰相贾耽先后编纂的《地图》和《贞元十道录》等是较为著名的志书;唐代另一著名志书是宪宗元和年间大臣李吉甫编纂的《元和郡县图志》(北宋时,该书图已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当时已分镇记载府、州、县的户口、沿革、山川、地理、贡赋等内容,是唐代较为完整的总志;《沙洲图经》(一称《沙洲志》)亦是唐时较为著名的志书之一,是国内现存最早的图经。
五代十国时期,由于政局不稳,政权更迭频繁,方志事业没有新的突破,较为著名的志书是后汉编的《沙洲地志》(编者不详),后晋编的《寿昌县地境》(编者不详)。
(4)宋元
宋元时期,我国地方志日臻完善,且基本定型。宋代规定“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因,州县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从而出现了“州县皆修图志”热。宋真宗时,下诏全国路、州、府、军、监校勘增补原有图经,报送中枢。之后,由中央统一体例,将各地呈送的图经总纂成《祥符州县图经》,这是我国历史上由中央政府下令普修全国各地志书的肇始。宋徽宗大观元年,朝廷成立了中央一级的修志机构——九域图志局,主管全国修志事宜。北宋较为著名的方志很多,如王存纂的《元丰九域志》、欧阳忞撰的《舆地广记》、宋敏求纂的《长安志》和《河南志》、吕大防纂的《长安图记》等。南宋时,以“图经”为名的方志较少,大多以“志”为名。且体例亦渐趋完备,内容也更加充实。百余年间,共修方志200多部,不乏“名志”、“佳志”。如祝穆撰的《方舆胜览》、王象之编纂的《舆地纪胜》、周淙纂修的《乾道临安志》、陈仁玉等编纂的《淳祐临安志》、高似孙纂的《剡录》、程大昌撰的《雍录》、梁克家撰的《三山志》、孟元老编著的《东京梦华录》、朱端常等纂的《云间志》、胡矩修的《宝庆四明志》、梅应岁等纂的《开庆四明续志》、周应合纂的《景定建康志》等等。由于中央政府直接督修方志,宋代编修的志书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均超过前朝。故而,宋代流传下来的府、州、县志书,也大大超过了宋以前任何一个朝代。至于元代,方志编修仍继承前朝,大多是对宋代方志的续修。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是官修和私撰并行。尽管元朝统治中国时间不足九十年,但仍先后修成志书140余部。先后两次编修全国性区域志《大元一统志》,而地方编撰的各类志书也不少,其中不少是上乘之作。如朱思本的《九域志》、袁桷的《延祐四明志》、于钦的《齐乘》、李好文的《长安志图》、骆天骧的《类编长安志》、俞希鲁的《至顺镇江志》等。
(5)明清
明清两朝的方志编纂,无论是体例还是内容都更加完善,且大张旗鼓修志,方志事业进入极盛时代。明王朝建立之初(公元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编修《一统志》,后又诏令各地将城池、山川、关津、水陆道路等情况编报朝廷。明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明成祖朱棣“诏令天下郡、县、卫、所皆修志书”,并颁布《纂修志书凡例》十二条,命天下遵行。万历年间,已形成“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乾隆《满城县志》序)。当时,各省有官修的总志、通志,省下有官修或私撰的府、州、县志。仅云南一省自洪武至天启(公元1368~1627年),就先后编撰省级志书达九部之多。终明一代,全国各地修志1400多部,超过了宋元时期所修方志的总和,较为著名的有伍福纂《成化陕西通志》、马理、吕楠纂《嘉靖陕西通志》、韩邦靖纂《正德朝邑县志》、康海纂《武功县志》、何景明撰的《雍大记》、乔世宁纂的《耀州志》、吕楠纂修的《高陵县志》、黄仲昭纂《八闽通志》、卢熊的《苏州府志》、王鏊等纂《姑苏志》、唐锦纂《弘治上海志》等。但明代方志体例混杂,又极意求简,不考史实,强分篇目。
到了清代,我国方志编修进入全盛期,清政府非常重视方志的编修。早在清王朝建立之初,顺治帝福临便命臣下贾汉复督修志书。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为了编修《大清一统志》,圣祖玄烨敕令各省普修通志。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下令各省设志局。雍正三年(公元1725)和七年(1729年),清世宗两次下诏,严谕各省、县修志,同时规定各省、府、州、县每六十年修志一次。从此修志之风大盛,修志规模空前,仅《一统志》清政府就三次重修。因此,清代编修的志书,种类与数量均超越历代,且志书内容也更加丰富,涌现不少质量上乘的“佳作”。如贾汉复的《河南通志》,陆陇其的《灵寿县志》,李文藻的《诸城县志》,戴震的《汾州府志》,洪亮吉的《泾县志》、孙星衍的《直隶邠州志》,章学诚的《湖北通志》和《永清县志》,钱大昕的《鄞县志》,谢启昆的《广西通志》,王闿运的《桂阳直隶州志》,缪荃孙的《顺天府志》,俞樾的《上海县志》等等,不胜枚举。上述这些志书的编纂者,大多为著名的学者或方志学家,章学诚便是我国最为著名的方志学家。
有清一代,计修志近6000种,超过历代所修方志总和。我国现存历代旧志中,清代志书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三左右。另外,方志理论的形成也是在清代。这一时期,一些从事方志编撰的学者对方志的性质、特征、源流、价值、作用、体例及方法进行研究,从而创立了方志理论,即方志学。并因此造就了一批著名的方志学家,如,戴震、李文藻、洪亮吉、钱大昕、章学诚等。
(6)民国
民国时期,修志事业较前朝显著衰退,但政府仍设局修志,修志工作并未中辍,三十八年间共编纂志书1500余种,几乎每个县都编有县志。较著名的志书有黄炎培的《川沙县志》,黎锦熙的《城固县志》、《黄陵县志》 、《同官县志》和《洛川县志》,余绍宋的《龙游县志》、缪荃孙的《江阴县续志》、王重民的《无极县志》、顾颉刚《北碚志》、王焕镳的《首都志》、王树楠等编纂的《奉天通志》、宋育仁的《四川通志》等等。
以上便是我国两千多年来方志编纂事业的发展简况。尽管这期间有朝代的更迭,有国家的分裂,有民族战争,有外族的入侵,有所谓“盛世”,更有“乱世”、“衰世”、“末世”。但是,方志事业却从未中断过。
三、结束语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能称得上“盛世”的屈指可数。而从我国方志事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修志与是否“盛世”关系不大。例如,方志的发轫恰恰是在中国的“乱世”,或者说是周王朝的“衰世”、“末世”。魏晋南北朝则是历史上典型的“乱世”,可谓是战争频仍,政权林立且更迭频繁,国家处于动荡时期。但编修方志却蔚然成风,各种“图经”、“地记”接踵而出,仅南齐人陆澄、梁人任昉编撰的志书就有244种之多。五代十国时期,也是我国继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后的第三次分裂,虽然仅仅70余年(五代只存在53年),但大的战争就20余次(主要是五代,在我国北方地区),各方军阀互不相让,可谓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尽管如此,方志事业仍未中辍。在宋代,先后有西夏、辽、金等与其并存,且相互间战争不断,有人称这一时期为中国第二个“南北朝”。但是,方志编修并未停滞,即使偏安一隅的南宋王朝,尚且编志200余部。况且,宋代方志编纂不仅成绩斐然,而且超过了被称为“盛世”的唐代。清末,由于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和自身的腐败无能,导致1840年的鸦片战争爆发。之后,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中国,清政府割地赔款,丧权辱国,大清帝国渐趋衰败,清王朝进入末世。然而,全国修志并未因国势渐衰而见式微。据统计,同治年间修志357种,光绪年间修志733种,就连短命的末代皇朝宣统尚且修志74种。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诏令全国各地书院一律改为学堂,并规定将乡土志作为小学堂教材,于是各地普遍开展了乡土志的编纂。至宣统三年(1911年),各地相继编成乡土志450余种。如《南翔镇志》、《乌青镇志》、《杏花村志》等等。民国仅存在了38年,其间可谓是时局动荡,战事纷扰,内忧外患,但仍编出1500余种的志书,且不乏“名志佳作”。
总而言之,在我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方志事业之所以能够代代相继,绵延不断,与朝代的盛衰无关。其根本原因是历代统治者对方志事业“资治”价值的重视,这也充分说明了编纂方志是统治者巩固政权、维护统治的一种需要,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历史上的方志事业,总能与时俱进,适应着各个历史时代的客观需求,得以连绵不断的发展延续,这也是我国方志事业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因此,“盛世修志”的说法有失偏颇,不够科学,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