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遂是民国时期大名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前后在大名的时间不过两年多,但在大名任职期间惠政颇多。现依据文献记载就其在大名的事迹整理如下:
何遂(1888~1968)字叙甫,福建侯官县(今福州市)人。1922年10月30日,随直系第十五混成旅旅长、右翼巡防营统领孙岳兼任冀南镇守使,移驻大名县,其驻地在黄小街东侧的冀南镇守使衙门原农业部长何康即出生在此地。
孙岳率部驻防大名后,匪患、禁毒,捕获土匪后,凡是罪大恶极者集中于大名城分批处死,每批10余人。冀南清匪历时一年有余,匪患匿迹。又查封鸦片烟馆,严惩毒品贩子,县内贩毒、吸毒歪风顿刹,大名一商会副会长因吸毒,被罚款十余万元。
1923年5月,丁春膏任大名县知事,当年大旱。为了抗旱,决定从城东的卫河引水灌溉,7月,丁春膏将引水灌田一事报请孙岳,成立水利会,推举国民军第十五混成旅参谋长何遂为会长,丁春膏、史锦云为副会长。何职甫、李君夫及阎、吴工程师实地测验后,初计划自卫河引水,因地势西高东低,马神庙村竟高出卫河一丈八尺,难以实施。于是引漳河水,自蒲潭营村至义井村,干渠全长60里,一年完工。今魏县20余村受益,民称“何公渠”。
何公渠修好后,因孙岳何遂离开大名,失去管理,工程失修,使用了三四年,因漳河泛滥,渠道堵塞二废弃。1957年利用原渠道开挖高潮渠,1964年后因灌区划入民有渠而废除高潮渠,今大名县西北的民有渠其前身即何公渠。
因孙岳、何遂、丁春膏在大名县惠政颇多,大名县民众在城北瓮城内立有功德碑祥记何公渠一事。并编唱歌谣广为赞扬,“孙禹行、丁春膏,两位好官都来了。不骑马,不坐轿,身穿布衣乡下跑,大事小事都知道……”。
1924年10月22日,冯玉祥联合胡景翼、孙岳发动北京政变。25日,冯玉祥、胡景翼、孙岳等人召开军事会议,成立中华民国国民军。孙岳所部万余人编为国民军第三军,孙岳任国民军副总司令兼第三军军长,何遂任参谋长,驻扎大名城东北角。国民第三军在大名城南文庙(今大名县试验学校)内创办军事学校,何遂任校长,培养了大批基层军事干部。
11月,孙岳挥军沿平汉路南下,收降曹锟卫队实力最强之曹士杰部第十六混成旅,又将步兵统领衙门之游击队改编为第三旅,尽收保定、大名巡防警察枪支,组建中央暂编第四师,冀南镇守使何遂兼任师长。
12月,何遂召集大名道所属各县民团南下濮阳编入混成旅,进攻开封,侧援胡林翼,并征收车辆、粮草、麸料,民众损失过重。7日,攻占开封。
1925年2月20日,国民军第三军军长孙岳与奉系直隶督办李景林签定妥协条件,孙岳将保定、大名两道交还直隶省管辖,两地道尹由直隶省政府任命,省财政厅接济国民三军军饷24万元等。15日,任命孙岳为豫陕甘剿匪司令,率国民第三军离开大名县移防豫陕,保定、大名两道让于奉军。至此,何遂离开了大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