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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报资料看大名民国年间的早婚早育

发表日期:2013-5-30 11:46:28 作者:佚名 浏览数:

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自己的事,应该我自己解决,为什么要写出来占领这宝贵的篇幅呢?唉!这何尝是我自己的事,这是现在人类一部分的事,我既感到了,我就应该为一部分的人类诉苦,求社会的全体来设法解除这个苦痛。

我是个南部直隶人,在我们的家乡里,有一种极恶劣的习惯,就是为父母的为着减少一个雇工起见,当他的儿子身体未发育成人的十六岁以内,就替他娶一个二十多岁的媳妇来。在这种野蛮习惯的地带上,有几句谚歌,很能表现出女性对于这种婚姻的反感,特录在下面:

“十八岁大姐,九年的郎,错配了姻缘怨爹娘,说他是郎年纪小,说他是儿不叫娘。”

读者诸君以为女的比男的大九岁,即或有也未必是多数罢?唉!比这大的多的,还多着来呢!在下结婚的那一年才十三岁,我的那位老夫人已经二十三岁啦。我的生母去世很早,我父亲又续娶了一位继母,当我娶亲前一年来的;她的年纪,反比我的老夫人少两岁。我们乡间的女人,穿的衣裳大概都差不多的,再加上她们俩的身体又差不多髙,所以当我结婚的那一年里,我不知道误叫了她几次娘。

我十六岁有了个儿子,当时一家人都欢喜得了不得,专门使个人到学校给我送信报喜;我得了这消息,发了几天的闷:“怎么就会有了小孩子呢?”

小孩子刚一个多周,就学说话,我一到家,家人就教着小孩叫我爸爸,小孩子叫一个爸字……把我羞得无地自容似的。这年的冬天,我的父亲就替那正学着叫爸爸的小孩子说妥了个十岁的媳妇,我的一个蒙师査了查“玉匣记”,告诉我父亲说:“你们新结的这个亲,合倒也合,女的能再大上一两岁就好了。”

我三十岁的那一年,小孩子十五岁,我父一力的主张要给小孩说娶媳,是我再三的阻止才延到小孩十七岁;女家不愿意了,我父亲不等我的承认,——小孩子更无力阻止,——择一个好日,雇上几个叫化子,又抬了个中年妇人来,从此我又作人家的公公啦。

前年我在保定当教习,为小孩就学方便,把家眷都接到保定。有一些同亊去我寓里瞻仰瞻仰。适逢我外出未回,那儿位少年同事一进我的寓所,正遇着我的儿媳在院工作,一看见生客连忙躲避——乡间妇女的常态——那几位同事含着起哄的意味,大声嚷者说大嫂子别躲!我的老夫人赶忙的迎出来,那几位同亊立时肃然起敬的脱帽鞠了一躬,说“伯母刚自家里来,这一路上都平安”。我的老夫人只当是我儿子的同学,含糊的同他们应酬几句。及至我一到学校里,那几位同事迎着就给我一顿教训,都争着说:“芜村你太不对了,你的夫人年龄看来不大,还很不错,你为什么一天到晚总在谋划着再娶一个呢?”我一指出他们的误解,他们才恍然大悟,到现在还传为笑柄。

我今年三十五岁,我的老夫人整整四十五岁啦,我的性的要求还蓬勃的不可过止,她老人家的却在二年前早就退伍了。我受生理上的压迫,时常想再娶一个,这个机一动,同时要受到知友的严厉警告和讪笑:“你还自命为改造社会的新人哩,你先去破格,娶小老婆讨姨太太紧跟着臭官僚去学,你不知道一夫一妻的制度是天经地义么?”

这段大道理,说得我闭口无言,但是我的生理作用督促着我的心理完满着不可思议的反抗。唉!我终于成了大道理的俘虏,我何尝敢公然反抗它呢?

性欲的火焰,燃烧的我神经错乱的时候,背着人,偷偷的跑八埠去,图一个充量的发泄。当时过而境还未迁的时候,又感到“良心”(?)痛切的责备:“你不知道废娼运动的原理吗?你何以公然的明知故犯?”

性欲的火焰,快要将我的肉体焚化了,“大道理”、“良心”,阻着了救火夫们袖手旁观,眼看一个人受这不可言喻的酷刑;我当无可奈何的时候,常发一种呼声:“我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陋习婉蜒于直隶南部、山东西部、河南的河北,它戕贼了无数男女,我不过是其中的一人。读者诸君如肯牺牲若干光阴,讨论这问题的究竟,与我们一个圆满的解决,我敢代表——我是毛遂自荐的代表,可不比现在自决延长任期的国民代表——无数万性欲发达无可如何的同胞们泥首致谢啊。

 

芜村 作于大名。一二,九,三十。   

——《晨报·副刊》1923年10月8曰   

 

 

 

你应该这样办——答芜村君

 

进德

 

我读了芜村君《我应该怎样办呢》那篇短文,好奇的心理,油然而生;因芜村君系直隶南部大名人氏,我也是大名道的人,家乡的风俗都差不多。所以不揣庸陋,甚愿向芜村君进个忠告。

我读那篇文字,劈头就感着他的一种“兽性表现”。芜村君所说“十八岁大姐,九岁郎……”这种情形,是的确不错的,推其原因,大概不外数种:

1.家庭人口稀少,不够差遣,为父母的感到这种困难,所以往往给十数岁的子弟,讨个年纪相差一倍的老婆:一方面可为子弟做缝纫,一方面还可供家庭的呼唤,这实在是最没知识的父母所做的事了。

2.为父母的希望及早获得抱孙的快乐,所以也不惜这样的办。

3.为父母的觉得替子弟完成家室,是自己莫大的责任,所以子弟一日讨不下老婆,他们总是提心吊胆的。

有了这种原因,所以“幼聘”、“早婚”种种毛病,都不断的出现在社会中!这种罪恶都是我们父母造成的,似乎我们本身不应负任何责任。但是我们主张“改造由自身做起”的青年,应该对于这种恶风俗尽力攻击,竭力破坏,不使它贻误我自己的子弟;更不应在这种制度底下,自己更做出别种罪恶,这才是我们的最大责任。

芜村自已受了莫大的害处,又不能阻止他父母使自己子弟受这样害处,已是大错而特错了。自己在这种恶制度压迫之下,不思竭力攻击,根本打破,为未来造幸福,竟生出两种罪大恶极的消极的逃避的方法:第一是“纳妾”,第二便“嫖妓”。这两种方法,现在已经异口同声的认为极不道徳并惨无人道的事了,用不着我来攻打。而芜村君竟敢大胆的宣布出来,适足表示他的兽性了。难道父母造下的恶果还不够,我自己还要变本加厉的作恶不成?芜村君的老夫人“退伍”了,所以芜村君想讨姨太太,如果芜村君自己“退伍”了,他的姨太太又当怎样办呢?这不消说有两个蠢办法:第一就是声明离婚,第二便是暗地里去找不“退伍”的人,“图一个充量的发泄”,这两种芜村君能够允许吗?所以我大胆的奉告芜村君,父母做下的罪恶,自己活该忍受,切勿胡思乱想,做不道德的行为。现在只有一个方法,可以遏止“性欲的火”的,就是“禁欲主义”。

一二,一0,八,于北大。   

——《晨报·副刊》1923年10月13日   

 

 

 

我替完村君想的办法

 

芹生 

 

十二三岁的男子就娶-下一个二十岁的“老夫人”,这种陋习,尚不止直隶;山东和河南啦,素称闭塞的四川也是如此。今年暑假期中,我回到遍地荆棘的四川去,棒匪虽随处杀人放火,但是娶“老夫人”的还是不绝。有时他们也用不着大吹大擂去迎亲,只用一乘小轿抬到家里就得啦。在这种嫁娶的当中,我所亲见的“十八岁大姐,九岁的郎”,恐怕有三四对罢!

这种陋习的盛行,本无足怪,因为在教育不普及、旧习惯未打破的社会里,这是一种当然的结果。我们除了从亊于开通风气的亊业外,想不出别的法子。所以我把它放下不论,专给芜村君想个办法。

我以为芜村君的所谓“性的要求是蓬勃不可止”,“性欲的火焰烧得神经错乱”……种种情形,完全是兽性的冲动。这种冲动,我们应当极力制止,不应当充量发泄。芜村君顶好是学一般性欲已开而未结婚的青年们,忍耐住些罢!

万一芜村君定要想满足性的要求时,我以为再娶是无妨的。因为他的夫人已经四十五岁,老太婆的资格很够了。芜村君也无须乎同她离婚,就把她当老太婆看待——请勿误会为漫人——而自己也当作一个壮年未婚者,马上再娶一个年轻的来过他的爱情生活,妾不妾没有关系,而且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芜村君是一个“自命为改造社会的新人物”。新人物大都主张自由恋爱,而反对旧式结婚,芜村君想必也是这样的。那么,不离婚自然是不行了。

我们且讨论芜村君可否离婚。

在某种情形之下,离婚是最痛快不过的,但这儿我却不赞成芜村君离婚。要是芜村君的儿子没有结婚而且有供养他母亲的能力,倒可稍弃责任,勉强脱离。妙的是处在同一情形之下,真是没有法子了。假使都要离婚,离婚以后,她俩想必都是不能自谋生活的弱女子——怎样过活?依着谁?不负责任,凌害弱者,我对于这种人是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主张芜村君万万不可和他的老妻离婚。

说到底,芜村君只好干脆把情欲制止。至于一时兽性发动,“偷偷地跑到八埠地,图一个充童的发泄。”这是我极端反对的。

八,一〇,一九二三。   

——《晨报·副刊》19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