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48年06月05日
【版号】1
【栏目】
【作者】高俊卿
编辑同志:
我四月二十六号出发到漳南、魏县、大名等地公干,沿途见到与听到不少不合四月二十日人民日报刊登的边府、军区联合命令的不准乱要差现象。由回隆至辛村集不到五十里路,就见有十九辆家属车到前方去,这些车大部分是由区村县批准的。据魏县民政科同志谈,每天转送来往家属的车,总不下五、六辆,最多一天出过十几辆。对这种严重浪费民力现象,我要求各级政府及各个批车机关,最好不要乱批车,严格支差手续。我站在子弟方面,要求家属作执行政府命令的模范,到前方来不要给村区县增加麻烦、增加群众负担。这是我的主观意见。
(××纵队四十二旅一二六团高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