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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47年7月30日):冀南区工商第三分局启事

发表日期:2013-1-11 13:42:50 作者:佚名 浏览数:

【日期】1947年07月30日

【版号】1

【栏目】

【作者】宋吉五

一、为了节约,本局暂停以下酒锅:

大名县黄金堤村馨恒泉、徐阳庄馨海泉、沙圪塔村馨涌泉、魏县东代固村新华、双井利民、波口南海泉、东石固大众、广平张洞长兴、肥乡旧店馨远、邯郸苏曹馨远、永年张边兰香泉、张合涌、界河店露德泉、(南北柜)成磁高末营鸿元涌(东西柜)马头时兴、鸡泽城内兴业、企之东桥复盛涌。

对以上酒锅有帐目往来者,希于登报十日内来本局清算,过期即不负责。

二、本局设立于大名城内馨生泉、魏县何庄清泉、成磁马头薪太源、企之东关复兴涌、永年五边德聚涌等酒锅仍继续烧酒,品质优良,零整批拨,价格从廉,欢迎各地商贩采购。

三、本局前设立之各烧酒专卖处于七月份一律取消。

四、不停烧之各酒锅,行政上均由所属县工商局领导,其职工证明统由各县换发,以前各酒店及专卖处职工证明均作废。

经营科 宋吉五

【注释】

该启事于7月31日、8月2日又连续两次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