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奎恩,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河北省大名县埝头乡王庄村,1976年12月入伍,1978年8月入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领导干部班毕业,大学本科文化,现任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兼执法监督处长。
1976年12月入伍,为北京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战士、班长;1982年6月—1982年11月,北京军区政治部放映组长教导队学习;1982年12月—1983年10月,陆军第69军207师619团正排职俱乐部主任兼放映组长;1983年11月—1985年7月,北京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临汾分站副连职宣传干事,1985年8月—1986年8月,陆军第27集团军坦克旅正连职俱乐部主任兼放映队长,1986年9月—1997年8月,北京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石家庄分站,历任副营职、正营职、副团职宣传干事兼会计;1988年9月北京军区政治部授予上尉军衔;1992年9月北京军区政治部授予少校军衔;1997年9月—2002年2月,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宣传处助理调研员;2002年3月—2003年12月,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宣传处副处长;2004年1月—2010年4月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执法督查室副处长;2010年4月—2010年8月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宣传处长;2010年8月至今,中共河北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人防办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并兼任省人防办执法监督处长。
1984年5月—1989年4月,参加山西省全国高等自学考试,获党政干部基础理论大专文凭;1990年1月至12月,参加北京军区后勤部财务部举办的学习班,获专职会计证书;1993年8月—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领导干部班学习,获大学经济管理本科文凭,2011年10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全国人防法规培训班。
自参加工作至今,从事电影发行放映、文化、人防宣传教育、财务和法制工作,曾在大军区、军、师、旅、团和省厅工作,既有基层工作的经验,也有机关工作的能力,在部队和地方从事的工作中,由于本人勤奋学习,曾在1994年5月,北京军区政治部《战友报》社组织的“银虹杯”影评征文中,撰写的《领袖为谁流泪》、《此举可待传千秋》获二、三等奖;1995年在全国影视技术研讨会上,撰写的《着眼影视工作实际,加大影视结合力度》一文在放映专业委员会上宣读并发表;1996年在全国举行的《电影教育》第二届论文评选中,撰写的《论提高影视技术班干部业务素质的关键在于搞好继续教育》荣获优秀论文奖;在全国组织的“珠光杯”、“新进杯”等影评论文比赛中,本人组织的稿件获一等奖的5名,二等奖的10名,三等奖的15名;每次获单位组织奖。1998年11月,撰写的《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搞好党员干部修养的重要途径》被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北省社科联评为河北省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2002年撰写的《高等院校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初探》被评为全国国防教育三等奖;2003年,撰写的《深入开展“六位一体”人防宣传教育,有力推进人防建设快速健康发展》获河北省国防教育二等奖;先后在《中国人民防空》、《电影放映》、《战友报》、《华北人防》、《河北日报》、等报刊刊稿120余篇,2001—2005年被《中国人民防空》、《华北人防》评为通讯报道先进个人,河北省人防系统连续被评通讯报道先进集体;多次在全国人防系统介绍经验。本人还被《国防》军事杂志社聘为特邀通讯员;1997年7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河北人防》责任编辑,出版发行22期4.4万册,2002、2003年被石家庄市新闻出版局、石家庄市书报刊协会评为优秀编辑,该刊被评为全省优秀期刊。2004年在《河北法制报》举办了“人防法制”栏目,编辑出版发行20期。1999年,为纪念人民防空50周年,组织举办了《光辉的历程,丰硕的成果——河北省人民防空史展》和《丰硕的成果,御敌的循牌——河北省人民防空成就展》,拍摄了《前进中的河北人防》专题录像片。同时,编写了《河北省县处级干部防空知识读本》、《河北省人防工作经验汇编》等书,还多次为基层人防工作人员讲解人防专业和法制课。在组织的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六位一体”经验受到国家、北京军区人防办的充分肯定,江苏、河南、内蒙古、福建等省(区)人防办来我办学习考察。同时,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加快人防立法进度,将有关人防法规列入修订计划,2005年至2007年组织制定和修订了《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两部地方性法规,2011年组织制定《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2011年省政府第22号令),负责制定人防规范性文件20余个,编写了《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和《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文书》等书,2010年撰写的《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在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研究工作座谈暨理论研究会上获二等奖;2011年撰写的《实施人民防空依法行政的几点认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分别在“省政府法制研究征文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和优秀奖,本处获组织奖;同时进一步加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多次为全省人防行政执法人员授课,分别于2009、2010年在围场县、廊坊市召开部分县级人防办主任执法调度会、全省人防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加大执法力度,查出并处理违法案件、人防法制宣传等工作成绩显著,我处在“四五”、“四五”普法工作被评为全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2006、2011年本人被中共河北省宣传部、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01—2005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给予记二、三等功奖励,人防法制“五抓”经验先后被《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刊发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北京、内蒙、山东等省(市、区)人防办来我办参观学习。2011年我办纪检信息工作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信息报道突出单位”,其中撰写的《省人防办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规定〉落实》的信息被省纪委办公厅《信息快报》2011年第62期刊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同志在此件批示:“做法好”,省纪委副书记董云鹏同志在此件上批示:“请党风室阅研”,对我办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本人在2011年分别组织我办参加省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人防专题互动节目,有力地宣传了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拉近了人防与百姓的距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嘉奖22次、9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机关干部、模范复转军人、学雷锋积极分子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