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46年12月08日
【版号】2
【栏目】
【作者】本报讯
【本报威县六日电】冀南部分地区,在发展组织中,发现“拉夫”现象,领导上已经注意纠正。企之县委在群运检讨会上,发现有些村庄以拉夫式发展组织,造成思想不统一,给投机分子钻进各种组织的机会。大名三区某村为完成组织群众大多数,挨户写名“在会”,一天中写了二百多人。邱县四区在查减前发展组织时,发现有的村提出“每户必须参加一种组织,谁不参加不中”。元朝五区马陵村新发展的会员中很多是被拉参加。各地领导上发现这个偏向后,均已指示各村,强调指出为真正组织群众大多数,在运动中必须进行深入动员,要做到群众思想上认识组织起来的需要,自觉自愿参加各种组织。为彻底达到填平补齐,武训七区一百八十名群众领袖集会,布置翻身大检查。大家一致认为,群众还没有发动好。第一,斗了中农,致中农害怕,不跟着咱走。第二,村干包办斗争,不和各小组商量,自己硬当家,有的村开斗争会,群众还不知道干啥哩。经过反省讨论后,一致通过五项决议:一、彻底清算地主恶霸,把剥削的土地追回来;二、绝不侵犯中农利益,中贫农大团结,齐向地主算账;三、彻底实现“耕者有其田”,大家有地种有饭吃;四、要把妇女带起来;五、坚决跟着毛主席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