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在陕西米脂县孟家坪的考察中,发现专业承包的责任制。村里20个劳动力,12个专包农业,2个放羊,其余的组织基建队,按评工计分的办法包下去。他给中央写了一封信,提出专业承包在经济分工比较发展的地方也可以用,贫困地区将来也可以朝这个方向发展。他主张包产到户,可以多色多样。目前全国不论什么地方,群众选择什么就算什么,不搞包产到户的可以不搞,但搞了的就不要再反对。我向耀邦建议,将此信转发到全党。这封信转发下去,传达了中央对包产到户放宽一步的新信息。
各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争论和妥协
1980年9月,中央召开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预备会由国家农委负责准备,由我起草的会议文件草稿,大意是说:我们要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议,尽快建立农业生产的责任制。不论任何地方都要有责任制,责任制形式则要因地制宜多样化。要遵从群众意愿,不禁止自愿选择家庭承包。
草稿拿到农委会议上讨论。会议由张平化主持,我做解释。参加的农委委员有农林部长杨立功、水利电力部长钱正英、商业部长陈国栋等。意想不到的是,多数与会者不主张提出只要群众要求就允许包产到户这条原则。他们主张划一个界限,即贫困区可以,其他地区则明确不准包产到户。会议的讨论记录送给了万里,后来他在一个会议上说:农委的人,除了杜润生以外,都是反对包产到户的。
第一书记座谈会的文件经过修改,规定贫困地区先试行包产到户,其他地方可因地制宜,并列出多种形式,尊重群众选择。文件提到座谈会上,由我先做说明,着重讲了群众积极性的问题,没有群众的积极性,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理想的实现,必须从现有的经济条件、群众的现实利益要求和思想状况出发。现在群众乐于接受公有土地、家庭承包。有的是联产计酬,有的是大包干,有的实行专业承包或小组承包。这么多的形式,今后应听任群众自由选择。但是在贫困地区,可以倡导全面推广土地家庭承包。在中间地带和先进地区,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其适合的可行的形式。愿意坚持原来集体经济的,也应同意。愿意另作选择,也不要反对。
这次会议由胡耀邦主持,华国锋到会,万里到会,没有讲话。张平化发言说:文件经过农委讨论,但润生同志的讲话农委没有讨论。言外之意是明白的。
发言反对包产到户的,有福建、江苏、黑龙江几省的省委书记。支持的,有贵州省委书记池必卿、内蒙古区党委书记周惠、辽宁省委书记任仲夷。黑龙江省委书记杨易辰说:黑龙江是全国机械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一搞包产到户机械化发展就受影响,生产成了大问题,是倒退;集体经济是阳光大道,不能退出。
在会下,我征求北京、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吉林、辽宁、山西、河北等省领导人的意见,都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肯定集体化取得了伟大胜利,有错误已经纠正了。希望在非贫困地区设个“闸门”,以免包产到户自由蔓延。参加会议的人,很多都是跟毛主席共同战斗过的老同志,其中有一位同志在会议休息期间特别拉住我说:包产到户,关系晚节,我们有意见不能不提,留个记录也好。这次各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因意见不一已很难开下去了。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会议闭幕之前,我和耀邦、万里商量处理办法,两次改写了文件,最终形成现在印出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纪要,即1980年75号文件。最主要的变化是前边加了一段话: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基础;但过去人民公社脱离人民群众的一些做法必须改革。提出“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现行的生产责任制群众满意或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愿意选择家庭承包的也不要硬纠;对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75号文件是个妥协的文件,是大家争论的结果。我特意征询华国锋的意见,他说:这样写,好。会上在杨易辰讲话时,池必卿插话: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贫困区就是独木桥也得过。这成为概括会议气氛的名言。吴象根据这两句话,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阳关道与独木桥》,表述了当时的争议。
75号文件也可以说是一份承前启后的文件,它实际上把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关于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推进了一步。他肯定包产到户是一种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必要措施,应承认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自上而下用一个模式强迫群众。这是在农业政策上对“两个凡是”的破除。说集体经济是方向,并没有把集体化定义为前苏联式的集体农庄;相反,明确指出现行公社体制必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