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维存,男,汉族。1952年5月25日出生。大名县西付集乡(原马陵公社)集北头村人,大学本科文化(1994年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中共党员。工作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县级检察员,高级工程师(刑事技术类),三级高级检察官;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处长。教导员,支部书记等职。
主要经历:1963年-1965年6月就读于大名县马陵高小28班(校长梁美斋,教导主任高建堂,班主任陈尽良,语文、数学、地理、自然、音乐等授课导师:依次分别是陈尽良老师.朱好友老师.刘秀贤老师.文兆建老师。岳峰老师等);1965年9月1968年2月就读于大名县马陵农业中学(1966年“文革期间”改为大名县马陵向阳中学,校长梁美斋.教导主任高建堂.班主任张海温.语文.数学.地理。自然.体育.音乐等科授课导师分别是:张海温.于学文.陈俭.朱连章等老师;期间1966年9月18日被学校推荐.大名县教育局批准,代表全校300余名师生员工与大名县各中学师生代表一同前往北京,参加了“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等中央老一辈革命家第三次接见检阅”);1968年2月从大名县应征入伍,在石家庄市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学院(原总字501部队)工作,历任战士.班长.排职.副连职.正连职助理员;1982年12月转业至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从事刑事检察公诉工作.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组织人事政治工作.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刑事赔偿和信访稳定等工作。先后办理了140余件重特大刑事公诉案件,400余件刑事技术鉴定案件;先后撰写了《浅谈摹仿字迹的检验鉴定》,《浅谈检察技术工作的职能》,《浅谈司法会计检验鉴定的程序》, 《试谈文检中的文字特征》, 《浅谈运笔特征》, 《试谈摹仿字迹的检险方法》, 《试论文字特征的共性与个性》, 《试谈经济犯罪案件中的票据捡验》等多篇论文,先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研讨会和杂志上发表。1999年本人入选《人民曰报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一书第四卷;1994年被省职改办评为刑事技术工程师,2009年被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高级技木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为高级工程师,200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授予文件检验痕迹检验鉴定人资格证书。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检察荣誉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