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省会文明委日前出台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六个专项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公共环境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街道、公园、绿地、门店、长途汽车站内外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扔乱倒、乱停乱放问题。依法拆除外观陈旧、布局混乱、景观不协调的广告牌匾、店招、橱窗,做到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公共设施修缮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公共设施损坏,绿化带、街道树缺株断垄现象。做到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将每名交警(协管员)的任务细化到具体路口、路段,实行定人、定路、定岗,提高道路的见警率、管事率。对三马车、渣土运输车实施专项治理,同时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解决出租车拒载、宰客、不主动出具票据等问题。
社区、小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绿化带缺株断垄等问题,做到无垃圾乱堆、杂物乱放,道路灯明、楼道灯亮,花草树木有人管。
“五小”行业和网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小美容美发店、小餐馆、小旅馆、小浴池和小型休闲娱乐场所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
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治理行动。以旅游景点、饭店餐厅、公共汽车、扶手电梯、影剧院图书馆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加强管理引导,做到文明旅游、文明用餐、文明乘车、文明乘电梯、文明观演。
摘自《河北日报》(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