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卷十五(张莲声编辑,范鉴古编校)
《进士表》中,魏县并入大名之后,文科进士卫鵷鸣、王良贵、聂梦麟和武科进士史杰、陈海等人籍贯仍标注“魏人”。《 举人表》、《副榜表》与《进士表》相同,《拔贡表》、《贡生表》标明“乡学”。文职、武职、封赠、荫袭各目中,大名、元城、魏县井然有别。民国文职、武职、各学堂毕业中,东中西三区明显区分。
按:废魏县入大名后,魏县称乡学,故标乡学为是。
10、卷十八(范鉴古编纂)
中、东、西三区人物划分鲜明。
11、卷二十一(范鉴古、张之桂同编纂)
坊表分中、东、西三区记述,名胜、金石、墓冢不分区。
12、卷二十七(范鉴古编纂)
艺文志中,魏县、元城并入大名之前均标注旧籍,合并之后,凡是魏县均标明“大名乡某某或乡学某某、西区某某”。
按:标“大名乡某某或乡学某某”为是。
13、卷三十(范鉴古编纂)
《县志编纂》中“惟张维祺所纂者,为大魏两县合志。”
按:张维祺所纂县志为清乾隆《大名县志》,前已有述并非“大魏两县合志”。
以上错误中,涉及范鉴古编纂、编校的有9卷,涉及张之桂编纂、编校的有2卷(一卷与范鉴古同编纂),涉及呼九泽编纂的有1卷,不详纂人1卷。
三、对民国《大名县志》“三县合志”特点的思考
民国《大名县志》“三县合志”的特点是民国时期县志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必要做一探讨总结。
之所以出现“三县合志”的情况,并非偶然,而是长久积习所成。在旧魏县士绅的思想意识中,对自己归属大名县并不认可,数典不忘,以废魏县入大名县一事为羞,时时处处以魏县相标榜,凡机关团体冠名三区,均示旧魏县与大名县、元城县并列,分庭抗礼。在这种情况下,魏县复县一经倡议,士绅即“如久客思归”。魏、元复县分治运动中尤以旧魏县最为强烈,赴省请愿或通电请愿均表现出必得的激情,而旧元城仅是观望、参与,力度远远不如旧魏县,一旦旧魏县复县成功,旧元城复县也顺理成章。
在民国志的编纂过程中,三区各有知名士绅参与,各修各区,最后负责主要纂修者为张之桂、范鉴古、呼九泽。呼九泽为旧元城县人,张之桂、范鉴古为旧魏县人,旧大名县没有一人参与最后主纂,且张之桂与修志局长史锦云更是魏县复县分治的发起人之一。虽然魏、元复县分治一时无法解决,未能实行,但是未来结果如何,无法预料,作为集文献之大成的县志,在日后再次发起分治运动中,可起到史证作用。张之桂、范鉴古在民国《大名县志》中掺杂个人情绪,出现指清乾隆《大名县志》为《大魏合志》、将并未成功的民国初年魏县复县指为分治成功,将1914年元城县并入大名县指为“大、元、魏三县合并”等与史实不符的情况,呼九泽随声附和,也就不足为怪了。程廷恒纂修时,是在张之桂、范鉴古、呼九泽志稿基础上略为增补,并没有以大名县为纲消除三区分编的痕迹,从而无法正本清源,造成名为大名县志实为大名、元城、魏县三县合志,这在民国时期的县志中较为罕见。归而宗之,民国《大名县志》“三县合志”的特点是受魏、元复县分治运动影响的产物。
魏、元复县分治运动对民国《大名县志》的影响波及深远,2003年纂修的《魏县志》仍沿袭民国《大名县志》误说,将1913年没有成功的魏县首次复县记作“复魏县于旧治,属冀南道不久,复归大名县”,称清乾隆《大名县志》为《大魏合志》,称民国《大名县志》为《大、元、魏三县合志》。[16]
注释:
[1]《魏县志》,王学贵主编,方志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186页。
[2]《清实录》16,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162页。
[3]民国《大名县志》,程廷恒编纂,台湾成文出版社影印1934年铅印本,1968年8月,第98页。
[4]民国《大名县志》,第97、98页。
[5]民国《地学杂志》,内务部编,1914年第二期,第17页。
[6]民国《大名县志》,第9页。
[7]民国《大名县志》,第100页。
[8]民国《北平政务委员会公报》1932年第10期第12页至13页,《北平政务委员会指令行字第六五一号令河北省政府为据呈转民财两厅议复大名县人士呈请分治一案情形请核示由》。
[9]民国《大名县志》,第112页。
[10]民国《大名县志》,第9页。
[11]民国《大名县志》,第1页。
[12]民国《大名县志》,第1146页。
[13]民国《大名县志》,第1169页。
[14]民国《大名县志》,第1128页。
[15]民国《大名县志》,第75页。
[16]《魏县志》,王学贵主编,第17、10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