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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大名博览 >> 史志书展 >> 志鉴常识 >> 12.方志的体裁

方志的体裁

发表日期:2011-7-7 16:08:39 作者:佚名 浏览数:

地方志的体裁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述,即综述或概述、总述;记,即大事记或大事年表;志,即著述部分。用于各分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传,即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图,即各种地图、图像、照片;表,即用文字、数字表述的各种一览表和统计表;录,即附录或丛录,用以辑存地方珍贵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