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毒品之演变,本为大烟,又名芙蓉膏,吸时须烟枪、烟磐、烟灯、烟籖、镊子、烟碗、烟杓等甚为麻烦。约于民国十七年时日本发明金丹丸、五彩颜色、省却煮土、熬膏、烧泡三道手续,不久,金丹丸改成纯白色,再改良为吗啡、海洛因、先为块状,继为粉状,又可打针注射。大烟有量,逾量则醉,醉后一日不吸,故穷得较慢,耗财有限,大富之家根本吸不穷,到海洛因时期,仍过量则醉,醉后而吐,吐后仍可再吸,同时吗啡价昂,所以财尽加速。
9、改变五千年历史——由于过去五千年,不知水利方法,不知取地下水,没有电力,没有化肥,选无好种,我县黑窝啃了几千年,配豆若少,实在难以下咽,现在经近年来之改进,每亩可收千斤以上,超越过去四、五倍,家家吃麦子面,黑窝绝迹,打破五千年历史,实今代百姓有福。莫忘吃黑窝窝之苦。
10、龙王庙有三景:①走桥不见桥。②铜狮子一人高。③一步三通碑。
此三景听起来伟大奥妙,说出来稀松平常。①走桥不见桥乃龙王庙十字街下方为桥,河流为房掩盖,所以走桥不见桥。②铜狮子一人高乃龙王庙之庙门铜狮子门打(叩门之门打),高度及人之谓。③一步三通碑乃龙王庙大门前墙,墙上嵌三通石牌,当进门跨过墙面时,同时也跨过三碑之谓。
11、儿童青少年之玩艺儿——(1)撞钟(2)做梦(3)纳子(女)(4)抄绞(5)推铁环(6)吃屁(7)打特哀(合音)(8)跳方(9)跳绳(10)跳井(11)打瓦(12)九连号(13)折合八挂(14)推蝴蝶(15)风毂辘(16)皮球(17)养蛐(18)捉迷藏(19)捉小麻雀(20)打蜂窝(21)养 鸟(22)捉鱼(23)游泳(24)斗鸡(25)猪龚豆(26)官兵捉匪(27)官打巡美(28)碰拐(29)挤尿床(30)打滑差(音)(31)踢铁球(32)钉摞(音)(33)放风筝(34)玩火柴棍(35)斗蟋蟀(36)捉蝈蝈(37)踢毽子。
12、成人玩艺儿——①养鹰②鹰捉兔③养鹞④捉雀⑤养斗鹌鹑⑥斗鸡⑦养金鱼⑧养腊嘴⑨单车表演⑩养斗蟋蟀带赌。
13、县中军政首长离职时,按例刻石立政道碑,若县长政绩特佳者,县长鉴别,地方绅士要求脱靴留念,清被推翻后,改留皮鞋为念,然后将鞋悬于南城门洞中,先制一小木椅,容一双鞋,椅高约二尺,彼时施政无年度计画,故有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了之语。留此去任之鞋,意谓施政甚佳希望新任仍按前任步调而行,为县民谋福利,今之南门墙上,可能仍看到挂鞋之迹。
14、贱业——卖水烟。
15、换箱——京剧名角,各有自己箱底,桌裙椅垫均自备,不与他角共用,在演剧时名角在出场之先,先换桌裙、裙上绣有其名,并换椅垫,以示其地位,名曰[换箱]。
16、劳力营生——①劈柴②缝穷③解板。
17、变相乞讨——①叫街②斫破头叫街。
18、古老遗风——①尚有结绳记事遗迹:如七·七事变前农村儿童以布条为裤带,家人嘱其做某事,惟恐其忘,最后再叮咛一句,如怕忘记在裤腰带上结个疙瘩。以证尚有结绳记事古风。②检物先画圈以示占有。如牲口市贫童拾马牛粪便,如拿不及,则先在粪便四周画圈,以示占有,他人视而不能抢拾,成为共同遵守之法则。③插草物上,以示出卖。④荒年大名常卖小孩之事,大人在小孩发际插一根草,卖小孩者牵之占道口闹市,等人来买。民国十八年左右,亲见其事,长辈返家解述其由。
19、农村妇女绝对见不到有穿高跟鞋者,也无烫发者,至于口红,尚未出现小县,谈不上使用。
20、包脚布——恶习不只妇女缠足,男子也有打包脚布之恶习,当时之说法,认为脚任其长看似粗野,当时老儒与举人秀才尚在世时,行走平稳,迈四方步,以示其身份。社会受其影响,读书人、富商等自动打包脚布,以示文雅。包脚布约尺半见方,脚平放对内角反向拉放脚外,然后将前角由脚尖拉回脚面上,后角收向脚脖处再穿袜子,即告完成。初打甚疼。倘打包脚布日久,则将第二趾抬在大拇指与三脚指之上,脚尖成三角形。八十岁以上老人曾受打包脚布之苦者,现在尚有人在,问之当知不谬。
21、摆钱桌——在使有铜元时代,有人需要换零,有人需要以零换整,为适应需求,乃产生此种小营生,每换一元,贴现三或四分钱,约二十余铜元。
22、锤布石——那时无电烫斗,衣服洗后求展,乃有锤布石及棒锤将布或衣服捶展,老户人家,家家必用。
23、埋骨——善心僧道每持九连环月牙铲,巡走乡野,见有露天尸骨暴露,则掩埋之,发挥爱心和善心。
24、敬惜字纸——字乃善言经文之传道、善心人不忍字纸污损,乃持竹夹及字纸篓、沿街捡拾而焚化之,然后将纸灰投入河中,谓鱼食此灰可跳龙门而成龙。
25、奸商诈术——①花生油河东外连销售,冬季油经冻成稀糊状,奸商利用此一情况,乃煮白红薯,熟后去皮过箩,掺入油中,每煤油桶,约二斤许,以牟不义之财。②荒年饥民想法混饭吃,顾不得道义,有人想出一种妙法乃剪麦秆之节,混入麦中出售,每斗约混入三、四合,普通人不会注意及此,若将麦放在手心摊平细看,原形毕露,一般人尚不致有此警惕,有心人便混水摸鱼了。③冬季卖木炭者增多,有一种善诈财者乃先在木炭中加水,或不烧透,待加水煮表面风乾,视之无加水痕迹,实际已用诈了,以谋不法之利。④红薯粉条冒充绿豆粉条脱售,使诈求利。⑤春节家家买蜡烛过年,孰料败类竟以红萝卜(细小者)作心,外沾腊作伪,冒充出售,连欺神之钱都赚,使诈没有良心。以上五点皆经验之谈,有疑者,不妨一验,免被欺弄。
习 俗
1、婚嫁——循大礼中等以上家庭仍用花轿迎娶。
2、丧事——仍遵古礼守制,孝男百日内不剪指甲不剃发须,不举乐事,夫妇不同房。服孝三年。
3、丧事之纸扎,视财力而定。我县纸扎最多之一次乃民国16年左右,大名驻军首长,经魏县被红枪会诱杀,在南关帝庙举行追悼公祭并送灵柩回乡,纸扎计有守门将军、雪柳香幡、纸幡、童男童女、楼子、床柜、箱笼、桌椅、步兵、马队、汽车、飞机、人力车、衣、帽、被服、鞋袜等应有尽有加上挽联挽幛等等,尤其遗照、灵牌更是醒目。雇请执送之人几乎无处可找,殡时万人空巷,仅纸扎挽幛,列队就由道口,南大街直连北街,送到北关等到灵柩上车。为空前盛事,汽车、飞机多出自四麻猴之手。
程县夫人在任内逝世,未有一件纸扎、仅用喷钱兽,置一台上、上有轮拉动前进,肚之下方放大筐、装铜元,人坐其旁,外罩布,钱由怪头口中吐出,灵柩由县府南行右转到南门,经南北大街至北关上汽车运回故里,沿途撒钱不多,跟随拾钱者人数不少。数十年间,仅此一次,县民均久闻其名,此实始见。
4、沿城——正月十五乡民进城沿城,登城四望,四面八方所有道路,人行如蚁,皆来登城一游,顺便拜年访友与探亲,早晨还聚集烤圣火,有久病者还丢钱卖病。
5、耳坠——守旧家庭之大姑娘,不但缠足,而且行动受到限制,不能随便出门乱跑,女孩家规甚严,出门也不准左右乱看,故为此设计了一种曰“石榴嘴”耳坠,石榴嘴外翻成刺状上有数节小环,以便摆动,戴上后,倘乱看猛然转脸,此摆动之石榴嘴便甩刺在脸上,转脸愈剌疼愈重,寓教于耳坠中,设计甚妙。
6、乞丐——礼法社会,乞丐也有规矩,可以沿户乞讨但不能入院,最多只能进门。
老 技 法
1、铁匠打造之铁器,如屋脊上之房插,门环、门打吊等,较为细致,应予防锈,其法在离火完成时,趁热涂松香,立即光亮无孔不入,防水防锈,功效甚佳。
2、铇花——妇女易乱发,美发之油贵不可得,多在货郎担上买铇花,泡在铇花盆中,生出黏液,久藏不坏,用小抿子沾此液体,抿头上乱发,发生沾贴作用,可以固定发形,经梳发又散开,物美价廉。
3、牙粉——那时刷牙均用牙粉,且是铁盒。
轰 动 事 项
1、绞刑——死刑之枪毙、斩头、铡头见甚多。见绞乃是首宗。时在民国二十三、四年,系一杀夫女犯。
2、蒸骨三验——枣强县案件,一妇女上吊而死,娘家以为勒死,缠诉多年,后状告到大名高分院,判不服,再上告到南京大理院(?),判决为窒息而死,此判仍是是非不明,交分院无法使民信服,乃由老仵作陈修德主持蒸骨三验,命枣强县将棺木押运到大名,暂放泰山行宫内,蒸骨之日开棺,尸体之衣服完好如新,经风一碰既破,仵作说明蒸后情况,如何判断,乃取死者颈骨入笼蒸之,约一小时许,开笼取骨检验,因骨上暗面仅半,非呈环状,判为上吊身亡,娘家一方信服,此案始得了结。陈先生特告往观,至今难忘。时在民国廿五年。
3、刘桂堂困守大名,后脱逃,饶参谋长未走被捉,当即在十字街斩首,将头盛茶盘中,高挂在东北角之电杆上,而后又挖其心,大快人心。
古迹——石碑
南顺城街之土地庙内,庙之东山墙嵌王维送别 石碑一块,高约尺半,宽约二尺半,河流舟车人物携物作送别状,题“送别 ”,惜位置偏僻未能引人注意,古迹不知是何结局?